统战〔2021〕5号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经共同商定,建立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健全落实学校党外干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党外干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大学汇聚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职能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在校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通过联合会办、联合发文、联合部署、联合物色推荐、联合督促落实等方式,形成职责明确、程序科学、工作规范,组织部、统战部齐抓共管党外干部工作的新格局。具体职能是: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状况,建立一支党外知识分子骨干队伍,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打好基础;
3.研究分析全校党外干部工作现状,联合物色推荐党外干部人选,加强动态跟踪管理,提出使用意见;
4.共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的培训,将统战工作纳入学校党校教学内容;
5.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党内外干部合作共事情况;
6.共同做好省市党外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和考察工作;
7.落实好各院级党组织统战委员配备工作;
8.围绕统战工作联合开展院级党组织调研、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议事规则
1.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由党委组织部或统战部提出议题,经两部共同协商后,由组织部和统战部负责人共同主持召开。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经组织部和统战部领导研究确定后,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的议题经组织部和统战部领导审定后,在会前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
3.联席会议讨论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提出并作说明,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归纳总结,形成会议纪要。
4.针对会议提出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落实时限。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