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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重要文件精神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制度

发布日期:2025-04-17 浏览量:

统战〔2021〕5号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让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传达范围规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通报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发展和重大决策措施。

第三条 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学校召开党代会、教代会、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述职考核会等重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校级基层组织负责人列席大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中层干部会议。学校举行中层干部会议,部署学期工作,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校级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第五条 学校做出重要决定或出台涉及面广泛的重大举措时,应事先召开党外代表人士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中秋节、国庆节、元旦和春节等传统节日适时召开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座谈会、联谊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第六条 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出席庆典等大型活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和庆典时,应邀请各民主党派校级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各界代表人士出席。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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