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本部4#学生公寓等五个服务单位"文明示范窗口"称号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后勤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安徽工业大学2004年工作要点》"要积极开展创建后勤文明服务窗口的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精神,校文明办于近期在校服务系统开展了评选"文明示范窗口"活动。经"自己申报--组织检查--初步评定--公示--审定"的程序,现决定授予本部4#学生公寓、东区AB#学生公寓、本部3#餐厅、东区6#特餐厅、东区主教学楼等五个服务单位为校首批"文明示范窗口"单位。
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历,争创新的佳绩。
安徽工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0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