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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一把手是重点

2013-04-03 09:22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12:55
来源:《红旗文稿》   期号:2013/06   作者:黄建国

 

 

    各级党政一把手在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岗位重要,举足轻重,群众关注,其廉洁与否影响极大,理所当然是监督的重点。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应突出预防和监督,着力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教育、制约和监督,警示和引导领导干部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以有效地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对一把手的监督要防患于未然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必须把教育引导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消除影响对一把手监督的思想障碍。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把参与监督作为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与监督。通过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政教育,反对特权思想,筑牢“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理念,增强严格自律、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使一把手把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视为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义务和责任。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形式和方法,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努力消除封建思想残余,抵制西方腐朽价值观的影响,打牢搞好监督的基础。这些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都会为促进一把手拒腐防变、廉洁从政,起到积极的作用。

  用制度规范一把手行为

  防治腐败,制度是根本。“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权力无法恣意滥用,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约束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防控一把手廉政风险,应当高度重视用制度规范一把手的用权行为,比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等。还应重点推行以下几项制度。

  一是推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一个单位最重要、最敏感、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有的一把手在这三个方面大权独揽,从而造成权力失控,制约失衡,班子失和,滋生腐败。为遏制这种局面的形成,强化分权制衡,应明确规定各级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政(务)、工程建设项目,这些日常管理权力必须分解给副职;具体“分权”情况要报上级备案;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要追究责任。“三个不直接分管” 的实质在于分权限权,优化内部权力配置,使一把手的权力得到制衡。要求一把手把主要精力用在掌控全局和宏观把握上,并加强对这些事务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

  二是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依程序、按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都要依法举行听证会。对于未充分听取意见和未经论证的,或受公众和媒体广泛质疑的,要尊重民意,暂缓决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应包括:议题决策前,要书面通知班子成员酝酿,不得临时动议;紧急突发事件未经集体研究先行处置的,一把手事后应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并有书面记录。以这一制度有效防止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造成个人专横专断。

  三是推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得以落实。这一制度规定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一把手不能事先定调,必须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归纳表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暂缓决策。这种做法能较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

  四是推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由各级各部门全面厘清权力来源,编制并公开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促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然后将这些制度在网上公布,让社会公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推行上述制度还必须着力提高执行力。制度建设贵在执行,贵在落实。一把手在制度执行中起着关键作用。为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应专门部署反腐倡廉制度专项检查,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抓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费出国(境)旅游、公车配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制度的落实,目的是通过集中检查,养成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自觉遵守制度、维护制度权威的良好习惯。

  严格监督检查,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

  不断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一是强化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日常监督最经常、最直接、最有预防性,日常监督抓好了,就能少出问题,少出贪官,少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为搞好日常监督,应普遍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巡视监督作为日常监督,应运用集中巡视、专项巡视、跟踪巡视等方式,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权情况的巡视力度。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离任审计力度;建立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电子廉政档案;开展对一把手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政府采购、集中支付、津补贴发放、公款出国(境)考察等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集中督查,做到时时提醒,时时敲打,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 二是强化纪委全会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监督难、难监督一直是困扰纪检监察机关的难题。为将对一把手的监督由一般原则要求,化作实实在在的操作办法,应实行县处级、厅局级党政正职分别定期向市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公开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对一把手进行述廉评议,述廉评议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一把手通过述廉,给了自己一个清白,也给了人民群众一个明白。三是开展对一把手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应确保每年对各级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使考核工作对推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洁自律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没有查处,教育、制度就会苍白无力。要以对腐败零容忍的严肃态度,始终坚持利剑高悬,重拳出击,把查办案件、惩治腐败作为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的重点工作来抓,尤其是高度重视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作者: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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