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学校召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暨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推进会。校长魏先文,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水恒福出席会议。组织部、人力资源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计处、工程研究院、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各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科研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魏先文指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科技自立自强重要指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纵深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要充分调动广大科研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做好改革试点推进工作,魏先文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两项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有效为科研主体松绑减负,释放创新创造活力;要把握改革要求,建立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让制度走在前面,为改革保驾护航;要做好政策宣传,各部门各学院要把上级精神和学校要求迅速传达到本单位科研人员,强化协同配合,注重宣传引导、典型带动,确保两项改革加快落地见效。
水恒福对赋权改革工作进行了总体布置,并对赋权改革出现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转化新模式,创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模式,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积极推动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进一步为科研教师松绑减负,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有新进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有新突破。
科研处负责人解读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以及我校落实两项改革的重点举措。资产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就无形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成果转化奖励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2021年11月,我校被安徽省科技厅遴选为安徽省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五家试点单位之一。2024年1月5日,在全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暨深化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动员会上,校长魏先文代表学校做赋权改革典型经验发言。(撰稿:吴胜华 审核:吴宣够 张苒 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