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摘录自《关于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领导小组等55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办〔2016〕17号))
主 任:刘新跃
副主任:祖 明 林钟高 陈 润(常务)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先柱 刘 明 吴文兵 何 伟 赵保平
姚 敏 秦 锋 徐新卫 黄 勇 窦贤琨
戴玉纯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黄勇(兼)。
上一条:关于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管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安徽工业大学第七届“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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