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中宣部、教育部定于2014年6月对全国高校贯彻执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情况进行抽查,要求各地各高校于2013年10月—2014年4月间完成自测自评。
为全面贯彻落实《测评体系》要求,学校成立了“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测评领导小组”, 并已将《测评体系》进行了任务分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党委宣传部。
现将开展自测自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测自评工作,将自测自评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学习《测评体系》,并结合中央16号文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把握指标体系和测评标准的实质内涵。
2.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对照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任务分解表”(分解表已通过邮箱发至各相关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具体任务责任人,联系相关协助部门,撰写状态描述材料,梳理测评数据,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测自评工作。
3.状态描述材料、测评数据、支撑材料需经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务必于2014年2月28日前提交校党委宣传部。状态描述材料、测评数据电子版发至xcb@ahut.edu.cn,联系人:俞超,联系电话:2311775。
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月17日